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
上海地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中旬至5月,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目标,大力加强导游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导游选拔赛活动,向全国导游大赛推荐优秀选手,同时展示本市导游职业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传播行业正能量。
二、比赛主题
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专业素养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参加本次导游员大赛的选手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本市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或持有本市景区点导游证(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讲解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
(三)参赛前3年未受到旅游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组织推荐辖区内注册的各类旅行社或景区点的选手参赛,名额为每区1名;各5A级旅行社、5A级景区、一大会址、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工作室等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单独推荐选手,名额为每单位1名。确有需要增加名额的,报上海地区选拔赛组委会讨论决定。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将《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报名表》(附件一)上报上海地区选拔赛承办机构。
四、选拔赛规则与内容
本次上海地区选拔赛采取各语种导游(讲解员)混合竞赛,竞赛用语限于中、英文两种。
比赛形式为笔试和口试。笔试内容为:根据指定主题现场编写导游词(讲解词),或根据某一命题进行主观论述;口试内容为:自选景点讲解。
具体比赛规则与内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具体安排
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2019年4月12日—4月23日)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5A级旅行社、5A级景区、一大会址、导游行业组织、导游工作室等单位要积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导游员(讲解员)的动员、选拔和推荐工作。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应积极联合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共同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选拔赛阶段(2019年5月中上旬,暂定5月9日、10日)
报名参加选拔赛的选手须通过资格审核,经市级选拔赛产生上海地区选拔赛获奖名单,并从中产生推荐参加全国导游大赛的选手名单。
六、组织机构
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由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成立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于秀芬
组委会副主任: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桂晓燕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副书记 邬 斌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翁文磊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金 雷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本次选拔赛由上海市旅游行业承办,上海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协办。
七、奖励设置
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单项奖若干。
对于获得金奖、银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由团市委根据组委会推荐意见,选择其中1名按程序授予“上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由市妇联根据组委会推荐意见,选择其中1名按程序授予“上海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市文化旅游局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23127920
承办机构联系人:仲樱
联系电话:18302199471
E-mail: 992662213@qq.com
联系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邮编:200040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报名表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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